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我市在10月正式启用2021年度新缴费基数。
下面有一份网上查询缴费基数补差金额的操作指南请各单位经办负责人查收。
网上查询缴费基数补差金额操作指南
第一步: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选择法人登录,定位选择嘉兴市——平湖市。
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
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
第二步:
选择部门服务——市人力社保局。页面自动跳转。
第三步:
页面往下拉,进入社会保险网报系统。
第四步:
选择业务申报——参保征缴——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第五步:
查询条件——费款所属期选择2021-10,应缴类型选择个人调整,对应的蓝色的缴费人数即可展开明细,明细中可以看到每个人每月调整后的基数差以及需要进行补差的金额,右上角蓝色按钮可以导出为Excel表格,各用人单位可自行核对补差金额。
温馨提示:
1.缴费基数启用时,已离开本单位的中断、终止缴费人员(包括已转移人员、已进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人员),不启用新基数,不进行差额补收。
2.缴费基数启用时,参保单位当年已办理退休(职)人员采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并进行差额补收。
3.缴费基数启用时,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3957元核定。10月单位的正常应征数及1-9月的差额部分将于11月份进行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