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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到底有什么区别吗?

日期:2021-08-10来源:

“老师,我可以给别人开劳务费发票吗?有资质限定吗?”

经常有朋友会问这样的问题,也经常有朋友混淆“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的含义。作为两种常见的用工形式,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他们各自指代的业务实质,再选择一种较为适用本企业的方式来满足企业的不同用工需要。

一、 概念区分

1、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要区分派遣方与受派遣方,派遣方即派遣机构,其从事的业务就是将与自己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员工派驻到其他单位现场,提供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服务。


而受派遣方其实才是真实有用工需求的单位,其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人员并组织开展现场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因此,被派遣人员劳动关系不随着派遣行为的发生而转移,始终都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受雇员工,其工资发放、个税申报、社保缴纳责任都归属派遣单位而不是被受派遣单位。

2、建筑服务外包通常分为两种:

1) 专业分包

2) 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一般是将工程总量进行拆分,专业分包方通常是包工包料的。

劳务分包一般是指清包工,即包工不包料,或者承包方只包部分辅助材料和辅助机具,主要是组织人员提供建筑服务。

除上述两种,一般的“劳务外包”归属于“人力资源外包”的范畴,很多企业为了节省管理的时间和精力,会将部分或者全部的人事管理及工作外包给外部服务机构来完成。外包后,发包方只需要对工作的成果进行验收,可以节省精力投入到战略布局或其他业务扩张中,避免自己在不熟悉的领域浪费时间搭建团队。

简单的解释,劳务派遣是将自己的人员派驻到用工单位提供服务,实质是输出“人”;相反,劳务外包的实质是外包“活”,承包方自己组织人员并负责提供最终的工作成果,赚的是干活的钱。

二、 合同层面区分

1、 劳务派遣合同

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 劳务分包合同

又称《劳务承包合作协议》、《工程承揽合同》等,应根据承包工作的不同类别明确服务的具体范围及要求,可以根据服务的进度挂钩付款进度。同时,取费方式及人员配置也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清楚,最重要的还要包含成果验收标准及验收节点确保外包服务的有序高效开展。

 三、 涉税分析

1、 增值税-劳务派遣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劳务派遣合同》的取费形式一般分为两类:

1)合同中按打包价,直接收取劳务派遣的总计收费;

2)合同中分别约定劳务派遣费用、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除36号文以外,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政策,主要还可参看财税〔2016〕47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以上税收法律政策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处理如下:

发票开具时需要注意: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 增值税-劳务外包

1) 专业分包

2) 劳务分包

特定专业分包,例如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的,要分别开具货物销售(13%)和建筑安装发票(9%)。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安装部分可以开具3%的发票。专业分包的开票编码是“建筑服务”,明细可以选择“工程款”、“进度款”、“XX分包款”等。

劳务分包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开具的发票为“*建筑服务*劳务费”、“*建筑服务*人工费”、“*建筑服务*安装费”等。编码简称与建筑总包、专业分包一致,都是“建筑服务”,后缀明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此外,还需注意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要求如下:

建筑服务
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 个人所得税

劳务派遣方应为员工缴纳社保并按其工资薪金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无论是劳务分包还是专业分包,企业应明确区分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归属于本单位,还是归属于承包方。本单位员工应正常为其申报个税并缴纳社保。

四、 资质限定

1)劳务派遣资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一般情况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是需要资质的。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筑总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只能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专业分包等级根据不同类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劳务用工如果采用分包方式的也应当分包给具备劳务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劳务资质不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