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3来源:
嘉兴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时间 -
2022年3月8日至4月20日
- 二、申报范围 -
嘉兴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 三、申报要求 -
1、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填报,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职工缴费基数,不得少报、漏报、瞒报。
2、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总额÷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数,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职工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3、自2021年10月1日起,嘉兴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最低为3957元/月,最高为19783元/月。
- 四、申报方式 -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经办场所人员密集、拥堵,有效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效率,本次基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zhyb.ybj.zj.gov.cn/),选择单位登陆,使用“缴费申报与变更”模块进行基数申报。具体操作方法可在登录界面扫描微信二维码或下载操作手册。
- 五、其他注意事项 -
1、申报基数将于今年4月份起启用,并对1-3月份的医保费进行补收。
2、用人单位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的,医保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基数确定应缴基数。
3、基数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南湖区:83599693
秀洲区:82726683
嘉善县:84120227
平湖市:85631761-2
海盐县:86024375
海宁市:87639373
桐乡市:88083765
市 级:83370684
嘉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