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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来了!9月1日起全面执行!

日期:2019-09-11来源:www.jxjianzheng.com

一张越来越严密的失信惩戒网正在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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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提出,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强化组织实施。

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强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现就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二、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

(一)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税务部门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等表单中设立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提醒和引导纳税人重视自身纳税信用,并视情况予以失信惩戒。

(二)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税务总局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唯一标识,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记录、违反信用承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为重点,研究制定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的制度办法,全面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采集、记录、查询、应用、修复、安全管理和权益维护机制,依法依规采集和评价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形成全国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库,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三)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三、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对个人所得税守信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机会。探索将个人所得税守信情况纳入自然人诚信积分体系管理机制。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持续优良的纳税人,相关部门应提供更多服务便利,依法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鼓励行政管理部门在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时将其作为参考因素予以考虑。

(二)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信息安全和权益维护

(一)强化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税务部门依法保护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积极引导社会各方依法依规使用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各地区、各部门要按最小授权原则设定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管理人员权限。加大对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库的监管力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确保国家信息安全。

(二)建立异议解决和失信修复机制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存在异议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税务机关应及时回复并反馈结果。自然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主动做出信用承诺、参与信用知识学习、税收公益活动或信用体系建设公益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对完成信用修复的自然人,税务部门按照规定修复其纳税信用。对因政策理解偏差或办税系统操作失误导致轻微失信,且能够按照规定履行涉税义务的自然人,税务部门将简化修复程序,及时对其纳税信用进行修复。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实施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构建税收共治管理、信用协同监管格局要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本地区、本部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工作要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加强纳税人诚信教育。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大依法诚信纳税的宣传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居委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年8月20日


2

税局紧急通知!

严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真实性!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广州、东莞、佛山、深圳、杭州、上海市、泉州、南平、武汉、十堰、昆明、玉溪、曲靖、遵义、南宁、石家庄、长春市、青岛等多个税务机关网站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


各地区税务局公告内容几乎一模一样,仅仅是文号、落款单位和一个热线咨询电话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xxx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xxx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xx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区)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

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请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或**热线咨询。

感谢您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

2019年x月xx日

视小野再次提醒: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千万要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否则......


3

个税申报将纳入征信!
失信惩罚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我国在2014年10月就实施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者采取联合惩戒,主要针对企业涉税问题。

而上述通知则是推进个税依法交纳,所采取的措施是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即全面实施个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如果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失信者将会受到联合惩戒。


个人信用在现代生活中已经越来越重要,一朝失信,处处受限。



5

以下这些行为都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你知道还有哪些行为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吗?失信人员除了会被限制乘车,还会有哪些限制?一起来看看↓